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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ihiian (HIHIAN) 看板: home-sale
標題: [問題] 賣屋時仲介少報成交價格
時間: Sun Jun 17 10:26:34 2012

委託仲介賣房子

確定以690萬成交,所以簽了與仲介的合約

過幾天仲介卻說買方會匯700萬過來

要我們提領10萬元給仲介

請問已經有給仲介費了,有辦法不付他少報的這10萬元嗎?

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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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1.253.52.217
juichangkuo:這誇張了,是不是違法? 06/17 10:31
playhome: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9條 06/17 10:35
hobbesme:如果是用履保,那就違法,因為買方服務費店頭可以直接從履 06/17 10:42
hobbesme:保帳戶請款;如果沒用履保,可以跟買方求證一下那10萬是不 06/17 10:43
hobbesme:是買方付的服務費,如果不是,就是違法... 06/17 10:44
InHouseBoy:先確定這是不是買方服務費吧 06/17 11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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